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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年04月24日08:10 新乡日报
摘要:经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经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约(亩)

    2012-006嘉陵江路以南、太行大道以 149.311

    东、岷江路以北

    2012-007嘉陵江路以南、香山街以西85.892

    200米、岷江路以北

    商服兼

    住宅用地

    商服兼

    住宅用地

    土地用途

    供地条件

    净地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外,满足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须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

    (二)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须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前三年销售业绩,年均不低于200亿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0.8≤1.0≥0.8≤1.0

    ≤25%

    ≤25%

    ≥40%

    ≥40%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及有关政策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11日,到新乡平原新区中州大道北段001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17日,到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2年5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经我局通知,申请人未到我局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5月11日9:00至2012年5月22日17:00,挂牌地点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大厅。

    七、挂牌期限截止时,我局将根据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乡平原新区中州大道北段001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

    联系电话:0373-7375336 7535062联系人:高磊 刘文杰

    2012年4月24日

    竞买保证金起始价 增价幅度(万元)(万元/亩)(万元/亩)

    净地

    出让年限

    700

    1200

    3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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