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年04月24日08:10
新乡日报
摘要:经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经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约(亩)
2012-006嘉陵江路以南、太行大道以 149.311
东、岷江路以北
2012-007嘉陵江路以南、香山街以西85.892
200米、岷江路以北
商服兼
住宅用地
商服兼
住宅用地
土地用途
供地条件
净地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外,满足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须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
(二)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须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竞买人或上级集团公司前三年销售业绩,年均不低于200亿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0.8≤1.0≥0.8≤1.0
≤25%
≤25%
≥40%
≥40%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及有关政策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11日,到新乡平原新区中州大道北段001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17日,到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2年5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经我局通知,申请人未到我局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5月11日9:00至2012年5月22日17:00,挂牌地点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大厅。
七、挂牌期限截止时,我局将根据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乡平原新区中州大道北段001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一楼105房间
联系电话:0373-7375336 7535062联系人:高磊 刘文杰
2012年4月24日
竞买保证金起始价 增价幅度(万元)(万元/亩)(万元/亩)
净地
出让年限
700
1200
38
38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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