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户被取消廉租房资格
市住房保障办透露,审核中,由于轮候实物配租期间因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郭伟梅等46户家庭已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9户因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37户因收入超标,市住房保障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郭伟梅等46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此外,因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有45户家庭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根据有关规定,该45户家庭不能参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可以领取差额租赁补贴。
两家有车还想要廉租房
本次复核期间,市住房保障办和市民政局联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进行信息比对,发现有37户家庭申报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相符,其家庭收入可能超标;有两户家庭拥有机动车辆,其家庭资产可能超标。
根据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办决定暂时取消此39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目前,市住房保障办联合市民政局组织区、街道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对此39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复审。
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增加媒体公示环节接受监督
为加大保障房分配社会监督力度,本次廉租住房摇珠分配前将增加媒体公示和投诉举报核查环节。4月17日,经复核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资格的名单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和投诉举报核查期共10天,其中:4月17-19日(共计3天)为投诉举报期,4月20-26日(共计7天)为投诉举报核查期,原定4月18日举行的公开摇珠分配仪式将顺延至4月27日举行。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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