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楼市资讯>行业资讯>正文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万泉商贸有限公司清算)
2011年02月28日16:17 商丘日报
商丘市万泉商贸有限公司:

    为实施城市规划,盘活存量土地,集约节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商丘市万泉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神火大道西侧、市嘉润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南侧的10041.08平方米(折合15.0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商国用[2004]字第0754号”,登记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登记面积为10041.08平方米(折合15.06亩)。

    2010年9月19日,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商规让条字[2010]171号),将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旅馆业用地。

    自本决定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商丘市万泉商贸有限公司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手续。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地址: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赵运 李琳 孙建军

    联系电话:0370—3285130 3285172 3778329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2月16日


——共 [1] 页——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13838557722;137836016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章搜索:
· · · · · · · ·